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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2月2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吉林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;12月11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布《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》。就在该方案出台不到半年时间,今年5月17日,吉林省政府正式出台了《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了九大任务,共计96条、247项工作着力点。该《实施方案》以提升金融支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为主线,着力破解制约金融服务“三农”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,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,分阶段、分梯度推进改革试验,探索形成一条操作性强、复制性广的普惠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。
吉林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中的九大任务、可归结为“强供给,创产品,促普惠,控风险,建生态”五大要点。其中,针对供给部分,强调丰富市场参与主体,拓宽渠道;针对产品创新方面,侧重在满足需求方多样化需求;针对普惠金融方面,突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;针对控风险方面,提出财政、保险及担保三者协同推进,并且注重维护金融稳定;针对建生态方面,以加强金融对农业现代化、新型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为基础,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突破,着力完善供需关系的平衡。该《实施方案》从完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、响应农村金融市场主体需求、推进“三农”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出发,加快建设供给充分、市场健全、主体多元、功能齐备、产品丰富、便捷高效、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。
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,一直以来致力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,先后参与了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首批试点,首创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新型金融产品,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,初步形成了与“三农”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。此次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可谓针对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剂“猛药”,其从宏观、中观、微观等几个层面设定了多层次、多角度的实施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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